Sunday, July 19, 2009

一天100km的代價

自從Scott拿到full licence後,上班生活其實沒有太大改變
唯一變化的事情是,本來要每天在火車上大家擠車箱的畫面不再
變成開車跟大家在路上塞....
一天來回50多公里,跟以前從台南市到南科上班的距離差不多
時間上差不多要用上一個多小時到家。

公平哥跟素靜姐的家在Melbourne的東北方
參加這新的小組,Scott從公司出發大概要40min, 回到家大概要用掉1hr
所以週五的公平哥小組,Scott那天要開約100km。
說會不會累呢? 身體是蠻疲倦的,
因為每到週五,除了早上六點正常起床、正常上班外
參加完小組、回到家大概都超過晚上11點半了。
但是對Scott跟Phyllis來講,付上這時間與行程的代價真的很值得。
像回到以前小組的模樣
有詩歌、有聖經的教導,還有屬靈的分享
從小組回來,覺得身心靈都被衝飽電!!
真的很喜歡這種查經分享的感覺!!

素靜姐每次都在大伙兒來之前就做好滿桌的菜
Phyllis看了很不忍心都讓素靜姐一個人弄
所以,Scott跟Phyllis就決定提早過去幫忙^^
(雖然好像還是沒幫到什麼忙.....)

Sunday, July 12, 2009

We are the world

今天主日,看了Michael Jackson的這個影片,
有很深的感動!
這首歌是1985年,
Michael Jackson 跟Lionel Richie一起寫的
當時為了非洲貧童的糧食問題
Michael Jackson所發起的一個唱片錄製活動
希望把賣得的收入捐助非洲貧童,
當時獲得了超級熱烈的響應。

牧師在唸歌詞的時候,
他說這是一首詩歌~
我當下只覺得他是口誤
這樣的流行歌怎麼可能是詩歌?
卻在仔細讀它的歌詞的時候,
發現它確實是一首詩歌

用上帝給我們的愛去愛人~~
當我們領受了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成為弟兄姐妹 成為一家人
當神將祂的恩典加在我們身上的時候
我們也要成為別人的祝福,so we all must lend a helping hand....

牧師說這世界給Michael Jackson太多的批評,
但卻忽略了那最真實的愛,
當Jackson的女兒說她愛她的父親
那從小孩子口中發出最真實的愛,
Michael Jackson的一生爭議又如何?
他的生命裡的愛,豈又是我們能忽視,貶抑的?

忽然,
我對Michael Jackson的想法有了新的改變,
本來對我而言,他只是個超級想變成白人的黑人歌手,
也許演藝圈壓力太大讓他成為一個怪怪的人,

但是在這時候,
忽然看到Michael Jackson身上真誠的愛,
想要去幫助,想要去做,想要去讓世界更好的期望。
忽然,心裡有一種震動,
說不上是什麼,好像被打了一拳,
神也許在教我ㄧ些什麼,
一個人的生命,豈是一般人能任意評斷的?
因為在神裡面,祂永遠欣賞祂的孩子~~看到我們最好的一面。
人往往看到的是別人的缺點,
但用神的眼光,有了不一樣的發現。

原歌詞
There comes a time
When we head a certain call
When the world must come together as one
There are people dying And it's time to lend a hand to life
The greatest gift of all

We can't go on, pretending day by day
That someone, somewhere will soon make a change
We are all a part of God's great big family
And the truth, you know love is all we need

[Chorus] We are the world We are the children
We are the ones who make a brighter day
So let's start giving
There's a choice we're making
We're saving our own lives
It's true we'll make a better day
Just you and me

Send them your heart
So they'll know that someone cares
And their lives will be stronger and free
As God has shown us by turning stone to bread
So we all must lend a helping hand

[Chorus]

When you're down and out
There seems no hope at all
But if you just believe
There's no way we can fall
Well, well, well, well, let us realize
That a change will only come
When we stand together as one

情侶機

前幾天,Phyllis跟我抱怨說,這次的手機prepaid又用完了,打不出去。
Scott跟Phyllis剛來到澳洲的時候是用Optus預付卡,A$30最多可以撐半年
前提是如果沒有打完預付的金額的話。
為了要省錢,在澳洲留學的這三年,Scott跟Phyllis必須減少打手機的機會跟朋友聯絡
有的時候還要占人家便宜,像我打給Tim,Tim知道我是prepaid的
就會切斷後再回撥給我,其實Scott真的心裡很過意不去。
這樣真的蠻痛苦的。
以前在台灣的時候,Scott的手機費每個月大概都超過NT$1000 (A$40)
Phyllis的也差不多,而我們覺得這樣不會是很大的問題。
留學的時候坐吃山空,讓我們對花的每分錢都斤斤計較起來...>"< 那天Phyllis輕輕地講說預付卡又沒錢了,還要再去買儲值...好貴喔...好麻煩喔...這樣的話 聽在Scott心裡覺得很心疼,曾幾何時,連打電話這件事情都要讓老婆覺得很心煩 索性心裡一橫,帶著Phyllis衝去Westfield裡面的 "3" 手機商去簽了兩個post-pay的方案 讓Phyllis選自己看很久、很喜歡的手機終於可以握在手裡,帶回家好好把玩。 當老公的看到老婆像小朋友拿到生日禮物一樣的高興,著實高興了好一陣子~~ :) 看看我們的"情侶機"吧^^,Phyllis喜歡紅色的,Scott選黑色的
Phyllis最喜歡這手機大大的螢幕,還有個反應很靈敏的鍵盤
讓她輸入聯絡人資料跟電話的時候超感動的;
另外她還發現,這台手機的行事曆功能也很棒,
約定的時間到了還會用可愛的聲音呼喚你:D

Scott把手機拿到手的當天晚上,又再次翻了一下當初的廣告
裡面好像有寫到有送MicroSD記憶卡,可是Scott找遍了包裝都看不到
那時覺得好像被那經銷商騙了一樣
好不容易打聽到這家信譽良好的店,結果還是被騙>"< 突然在亂搞手機的時候,無意間發現原來附送的記憶卡插在手機裡 那時應該問清楚的,不然如果就這樣衝到店裡興師問罪的話 Scott應該會鬧出不小的笑話~~:D

Thursday, July 9, 2009

Full licence終於到手

經過了八個月的煎熬,full licence終於到手了!!
有了它,Scott早上上班不需要在寒風刺骨的天氣等待著超級不準時的Connex火車;
不需要拉著睡眼惺忪的Phyllis陪我一起去上班,然後Phyllis還要坐1hr的train+tram回到家;下午 Phyllis也不用趕到公司門口接我,然後兩個人坐著車子塞在路上;
現在車子的擋風玻璃跟車屁屁也不用貼上大大的、黃色的"L" plate,來昭告天下說"我是菜鳥"。
真是開心!! Scott終於考到full licence了!!

生命中有很多事情好像當我們沒有感覺的時候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
在此之前,Scott一過了可以考駕照的年齡就自然而然地去考駕照
年紀到了該當兵的時候就去當兵,退伍後該找工作時就去找工作....
20幾歲那時曾經遇到的事情,就這樣一件件接著發生,自己好像也沒有特別質疑過
移民後,所有以前進入社會遇到的事情,又重新上演一遍,全部都要再經歷一次。
而且可以用來適應的時間變的很短很短。
Scott花了八個月的時間,從PR下來、把自己從學生角色又重新調適回上班族、找工作、買車、考駕照....很多事情以前在台灣覺得沒有什麼難度的事情,移民後,難度好像自動提高很多。
在這裡找工作,除了專業能力外,英文能力是基本備配,聽不懂、講不出來就自動喪失参賽權。
還記得Scott第一次被用英文面試是快5年前的美商C公司,聊沒兩句主考官就用中文跟你哈拉了。
考駕照,在台灣通常都是自己跑去報名駕訓班。
N年前的Scott還是大學生,當時所謂的考駕照,就是在監理所繞圈圈,穩穩地開基本上就沒問題
因為你不會遇到別台車跟你爭道。在澳洲路考,得到真正道路上去考,跟平常路上會遇到的道路狀況都一樣。很多不熟析這邊路況的移民在還沒出澳洲監理所大門時,因為沒注意到禮讓行人跟轉彎打燈,就被直接fail了。

拿到駕照,或許對很多人來講不是很大的事件,但是對於30多歲的Scott來講
這代表了Scott回到了過去在台灣工作的自由度,好的工作、好的老板跟同事,
還有屬於自己的"腳"可以跟Phyllis出去遊山玩水。
很簡單的、單純就是澳洲駕照考過了的事情,在此時Scott的心裡,就像是時光倒流般
把自己簡單的20、30歲記憶,交雜在一起。